重庆奔想农业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3500117MA5U6PW08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大碑村11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24
(2019)渝0117民初774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众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奔想农业专业合作社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19-09-23
(2019)渝0117民初774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众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奔想农业专业合作社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7
2019-11-13
(2019)渝0117财保224号
申请保全案件
重庆众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奔想农业专业合作社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18-10-17
2018-09-10
(2018)渝0117行审66号
重庆市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重庆奔想农业专业合作社不服土地管理拆除建筑物处罚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环(执)罚﹝2024﹞13号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大碑村11组开办的生猪养殖项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大碑村11组开办的生猪养殖项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其罚款伍万元。
5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1-29
2
合环(执)罚﹝2023﹞13号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大碑村11组开办的生猪养殖项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大碑村11组开办的生猪养殖项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其罚款叁万伍仟元。
35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