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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老城乡萍萍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晓娟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6M95G53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老城乡尹地村委会茂易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3〕175号
2023年12月5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查获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长达1年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期间因无相关证据证明获得的营业收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查获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其进销货情况如下: 1.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以17元/包(1×50袋)的价格,从元谋县元马源源副食批发部购进外包装标注“产品标准代号:SB/T 10649-2012,生产者:揭阳市吉牛先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5/05,保质期:6个月,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的华海福香菇肥牛味大豆蛋白制品1包(1×50袋)。在保质期内以0.5元/袋的价格销售了38袋,剩余12袋超过保质期仍摆放在货架上销售,货值金额6元; 2.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以17元/包(1×50袋)的价格,从元谋县元马源源副食批发部购进外包装标注“调味面制品,产品标准代号:Q/ZXS0002S,受委托单位:驻马店市华沛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172800741,生产日期:2023/05/17,保质期:180天,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的主人翁?老式大辣片1包(1×50袋)。在保质期内以0.5元/袋的价格销售了45袋,剩余5袋超过保质期仍摆放在货架上销售,货值金额2.5元。 当事人经营上述两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8.5元,未获得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和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华海福香菇肥牛味大豆蛋白制品12袋、主人翁?老式大辣片5袋; 2.处以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