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佳木斯市郊区凯丰源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丘衍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11MABQM7BR04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万兴村二队(1-1002-006/001240)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郊市监处罚〔2025〕22号
我局在黑龙江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收到举报线索,举报单编号;1230811002025051273033169,举报人称2025年5月11日购买到佳木斯市郊区新榕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食品“雪花条”,生产日期2025年4月20日,净含量5000克/袋,发现该产品属于超范围生产的食品,执行标准为GB/T20977,实际产品类型为油炸上糖浆类,该食品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只有饼干,没有糕点类。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19日对佳木斯市郊区新榕泰食品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在成品库内发现该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凯丰源“雪花条”净含量5000克/袋的的食品共计206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5月3日生产的“雪花条”98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生产的“雪花条”108袋,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标注执行标准为GB/T20977。该厂化验室未使用,且在办公室内发现食品生产记录本一本。现场执法人员对上述的食品“雪花条”和生产记录本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未提出陈述与申辩。经查明;当事人在2025年2月25日收到本局作出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未能积极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未对责令改正内容及要求积极改正,并继续开展生产活动,未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当事人至案发继续生产经营“雪花条”净含量5000克/袋,共生产330袋。以22元价格销售116袋,以24元价格销售8袋,共销售124袋,销售金额2744元。库存206袋未销售。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7276元。
1;没收违法所得2744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
2025-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