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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华锋注册资本:4544.883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222683163764D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三门峡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壕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0
(2024)豫1203民初4153号
合同纠纷
河南飞高实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2
(2024)豫1203民初327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5
(2024)豫1203民初327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4
2024-08-05
(2024)豫1203民初2690号
侵权责任纠纷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解**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5
2023-12-01
买卖合同
河南迪筱实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7-04
(2023)豫1203民初1445号
劳动争议
茹**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7
2023-06-20
(2023)豫1203民初1402号
劳动争议
茹**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8
2022-11-29
(2022)豫1203民初2798号
劳动争议
茹**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9
2021-12-15
(2021)豫1203民初2944号
劳动争议
茹**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1-06-03
(2021)豫1203民初1123号
劳动争议
茹**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19
2022-02-17
(2021)豫1203民初2944号
劳动争议
茹**、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3070.4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21
2021-06-16
(2021)豫1203民初1122号
劳动争议
茹**与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21
2021-06-16
(2021)豫1203民初1123号
劳动争议
茹**与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08
2020-03-23
(2019)豫12民再56号
劳动争议
茹**、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民事判决书
53600.79元
民事案件
5
2019-09-11
2019-07-18
(2019)豫12民申192号
劳动争议
刘**、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3-28
2018-09-21
(2018)豫1203民初899号
劳动争议
茹**与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1-01
2018-10-29
(2018)豫12民终25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1-01
2018-08-02
(2018)豫1203民初9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秦**与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127.31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31
2018-12-26
(2018)豫12民终2765号
劳动争议
茹**、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27
2018-07-18
(2018)豫1203民初412号
劳动争议
刘**与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三)煤监管罚﹝2026﹞06号
1.2025年12月9日8点班现场检查时,MZ103轨道巷二部皮带机主架位置缺少一组上托辊;2.2025年12月9日8点班现场检查时,21010工作面95#、67#液压支架缺少护帮板,不能有效防止煤墙片帮。
合并处罚5.8万元
58000.00元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1-31
2
豫(三)煤安罚〔2024〕2号
2023年7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监察执法四处对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豫煤安监四处〔2023〕107071),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在用一氧化碳传感器为2020年6月份购入并投入使用,产品使用说明书显示‘传感头属于易耗元件,在空气中使用寿命2年’,截至检查时未予以更换”1项问题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未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进行一般处罚,责令立即消除隐患,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30000.00元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1-23
3
豫(三)煤安罚〔2023〕13号
21020上巷掘进工作面迎头50m范围内,未按照要求每天对巷道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量进行观测
对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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