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德胜乡凤录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凤录 | 注册资本:0.8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3MA19ECAJ5R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青冈县德胜镇龙胜村福兴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4〕10063号
该店在经营中于今年8月23日从青冈县青冈镇购进“姜”1箱(每箱6公斤),购货价格:每公斤18.00元,购货款108.00元;销售价:每公斤20.00元,销货款共计:120.00元;无库存,已全部售空。我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3日再次对该业户现场复查,对食用农产品及水果经销区域执法检查,没有发现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已改正经营行为,执法人员查验了供货商资质,供货发票,产地证明。当事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发出召回报告。当事人主体责任已落实,产品销售储存环境符合产品要求,并提供了产品购货单据、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供应商的证照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证明:现场检查情况;2.询问笔录1份共3页;证明:该店经营中的食品经抽样检验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 事实;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监督管理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经营行为;4.限期整改后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 页;证明:当事人限期改正,合法经营;5.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备案表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店的主体资质和经营者的身份;6.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记录及产地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业户经营中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7.抽样单复印件一份;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9.检验报告一份;10.送达回证4份。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免于处罚。
0.00元
-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