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国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7MA2DDUA09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浙江磐安工业园区曙光路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073号
2023年06月07日,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罚款,停止使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磐安县恒业信用社各网点
给予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4
2
磐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072号
当事人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06月07日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给予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0
3
磐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071号
当事人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05月25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给予磐安县昊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