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森盛强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武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26MAD00JB61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美阳街与群众路西北角100米大森购物中心1号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A1号
陕西大森盛强商贸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且逾期未改正;该公司超市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6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500.00元
眉县卫生健康局
2024-06-12
2
眉市监处罚﹝2024﹞45号
2024年3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提供的线索,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住所)对其销售的速冻食品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四川龙厨优选农业发展公司生产的龙厨速冻牛肉外包装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为“SB/T10379”,但未标注“即食或非即食”,标注净含量为150g/袋,共3个品种15袋;当事人经营的以上预包装速冻调制食品未按照SB/T10379-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速冻调制食品)规定执行GB19295-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中的“4.1标示 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者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2024年3月15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在接受本局执法人员询问时,承认该批涉案的龙厨速冻牛肉外包装或食品标签上未标注“速冻、生制或者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信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经和生产厂家沟通,生产厂家已在以后生产的涉案食品包装上增加了“非即食”内容,并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召回。经查,该批龙厨速冻牛肉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共销售68袋,销售金额660元。案发以后,当事人立即将涉案的3个品种15袋龙厨速冻牛肉下架并返回生产厂家。
没收扣押当事人眉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的手工挂面36把;没收当事人眉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得48元,对当事人眉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共计5048元。
5000.00元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