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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辉宏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炜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22MA2YFT3B13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古田县凤埔乡苏档村桥头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市监处罚﹝2025﹞192号
2025年6月1日,当事人一共生产了10块聚氨酯保温库板﹝生产日期:2025年6月1日,规格:mm:2500×960×100﹞,每块2.4m2,共生产了24m2。2025年6月19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人员抽样了6.72m2,样品由当事人无偿提供,其中3.36m2是检样,剩余3.36m2备样封存在当事人公司内;其余的17.28m2已全部售出,售价90元/m2,共1555.2元。2025年8月12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5﹞MJSJ-045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氧指数项目不符合GB8624-2012标准中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B2﹝E﹞级要求,依据FJCCXZ303-2025《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建筑保温材料﹝有机类﹞》,判定为不合格。”。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聚氨酯保温库板的货值金额为2160元﹝24m2×90元/m2﹞,违法所得为1555.2元。
1.没收违法所得1555.2元;2.没收封存的3.36m2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聚氨酯保温库板;3.罚款4320元。
4320.00元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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