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高桥镇鑫心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玉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21MA4MBAAR6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高桥镇茶香北路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县执市监处罚﹝2023﹞207号
2023年5月5日,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高桥镇茶香北路55号的长沙县高桥镇鑫心药房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小柴胡颗粒。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2023年5月12日前改正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2023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复方感冒灵片,当事人逾期不改正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5月19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罚款28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400元。
280.00元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2
长县执市监处罚【2023】206号
2023年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未标明价格产品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