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杏和愈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C2GXHM6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街道总港路以东、四新北路以南武汉绿地凤凰湾A地块第4-A幢1层商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124号
经查,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经营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街道总港路以东、四新北路以南武汉绿地凤凰湾A地块第4-A幢1层商1号,无仓库地址。2026年3月12日,本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私设仓库、储存药品。当事人私设仓库存放的药品共7个品种,数量共计264盒,包括过期的复方三七胶囊4盒和胃康宁片9盒;在有效期内的抗骨增生片3盒、强力脑心康胶囊5盒、非布司他片5盒、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45盒、复方桔梗止咳片193盒。本局认定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741.7元,无违法所得。2026年3月17日,当事人对上述3盒抗骨增生片、5盒强力脑心康胶囊、5盒非布司他片、45盒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和193盒复方桔梗止咳片进行了报损处理,并关闭了二楼仓库。
另查明,当事人计算机系统存在首营企业信息不全、首营品种储存条件栏功能不全的问题,不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7日、2026年3月21日,当事人存在处方笺审核签名与在岗执业药师不一致的问题。2026年3月31日,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地址以外储存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没收过期的复方三七胶囊4盒、胃康宁片9盒,并处罚款15000元。
当事人未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处方审核人员与签字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七条和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决定给予警告。
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过期的复方三七胶囊4盒、胃康宁片9盒;
3.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