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和县胖子水果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远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5MA2G0CH22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城南西路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4〕102号
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样送检,2023年4月12日,本局收到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FC24032871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所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噻虫嗪标准要求为≤0.02mg/kg,实测值为0.073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香蕉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是从云和县胖子水果店购进。当事人于2024年3月19日从金华水果市场购进3箱香蕉,每箱30元,进购价2.3元/斤,进货时未索取检测报告。其中1箱13斤,售价30元/箱(约2.3元/斤)在2024年3月19日销售给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另外2箱26斤售价2.5元/斤,以搞特价全部在当事人店里售完。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样送检,2023年4月12日,本局收到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FC24032871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所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噻虫嗪标准要求为≤0.02mg/kg,实测值为0.073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检不合格香蕉正是当事人在2024年3月19日销售给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的那批香蕉。鉴于当事人未建立经营台帐,故无法计算其准确的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额,只能以现场检查情况及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口述为准。销售不合格香蕉的货值为30元/箱×1+2.5元/斤×26斤=95元,违法所得计算26斤×(2.5元/斤-2.3元/斤)=5.2元。另案发后,该经营部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1.《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报告编号FC24032871,证明抽检样品检测结果;2.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4.执法人员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5.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经营者马连兵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进货票据复印件1份、云和县果鲜园水果店提供的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其进货相关情况;6.黄远芳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香蕉等情况;7.经营者主动提供的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其经营主体资格;8.经营者黄远芳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情况;
当事人云和县胖子水果店销售不合格香蕉,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但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对外销售量少,社会危害性较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当事人适用从轻行政处罚。
3000.00元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