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佛山市顺德区悦红妆化妆品店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月红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0606MA538TJ374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社区育贤路3号勒流碧桂园14号商铺之二(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5〕40号
2025年3月25日,我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社区育贤路3号勒流碧桂园14号商铺之二的佛山市顺德区悦红妆化妆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的经营者朱月红在现场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的经营者向我办事处执法人员出示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均符合要求。我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产品陈列架上发现待售的以下化妆品,药品的外包装上标示有如下信息:1、产品名称:施曼丽净颜美肤套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094,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庚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批号:TL0206,限期使用日期:20241201,数量:2盒;2、产品名称:奢华臻颜紧致套盒,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524,备案人:修熙(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203045A01,限期使用日期:20250322,数量:2盒。截止到检查当天,上述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待售区域未发现“过期化妆品贮存区”等字样及标示。上述化妆品为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施曼丽净颜美肤套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094,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庚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批号:TL0206,限期使用日期:20241201)2盒、“奢华臻颜紧致套盒”(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524,备案人:修熙(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203045A01,限期使用日期:20250322)2盒;二、罚款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2025-05-13
2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63号
2023年9月11日,我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货架上发现待售的产品名称为“微美时光生态纳米金调理霜”的化妆品7盒,该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标示有如下信息:净含量:100g;生产批号:E3TG2101JSY;限期使用日期:20230720;保质期:三年;执行标注:QB/T 1857;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052;产地:广东·广州;委托方:广州婷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30号B栋1002(自主申报);被委托方:广州御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代码YZ);被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振华北路78号。检查当天,上述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涉案区域未发现“过期化妆品贮存区”等字样及区域标示。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微美时光生态纳米金调理霜”7盒(净含量:100g;生产批号:E3TG2101JSY;限期使用日期:20230720;保质期:三年);二、罚款叁仟元(¥3000.00)。
300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2023-10-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3
2023-07-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