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大朝 | 注册资本:4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0724537719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8
(2025)苏0583民初106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2
2024-12-12
(2024)川0981民初54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晶辉半导体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射洪市人民法院
3
2024-11-28
(2024)苏06民终64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振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1-13
(2024)粤0784民初55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浦鸿半导体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鹤山市人民法院
5
2024-11-11
(2024)川0981民初44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上特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射洪市人民法院
6
2024-10-24
(2024)苏0282民初1386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环鑫半导体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7
2024-10-24
(2024)苏0404民初6902号
合同纠纷
常州市钟楼卜弋电镀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8
2024-10-17
(2024)苏0404民初6902号
合同纠纷
常州市钟楼卜弋电镀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9
2024-10-08
(2024)苏0623民初54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通振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如东县人民法院
10
2023-05-29
(2023)浙0602民初27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3-13
申请公示催告
宁波爱盛美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爱盛美电子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12-06-29
申请公示催告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桐乡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3
2015-11-16
(2015)浦商初字第516号
原告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1829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1-05
2018-07-30
(2018)浙0602民初49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瞬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15
2017-11-20
(2017)浙06民辖终531号
深圳市众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07-17
2017-12-25
(2017)浙0105执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渊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5-08
2018-05-08
(2018)浙0281民初29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思颖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12-18
2017-12-18
(2017)浙0602民初9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菱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7635.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9-21
2017-09-21
(2016)浙02民初1087号之二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旭昕微电子有限公司、山东晶导微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11-20
2016-11-20
(2016)浙0105民初61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渊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7343.00元
民事案件
9
2016-10-19
2016-10-19
(2016)浙0402民初4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科亮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37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9-28
2016-08-04
(2016)浙0602民初66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科亮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公(稽)行罚决字[2023]04551号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并设立有专用存储仓库,但是该单位危化品仓库内的视频探头没有防爆措施,仓库没有安装防爆线缆,没有按照要求配备备用电源,仓库没有做技术防范设施验收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专用仓库未按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案,于2023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00.00元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稽山派出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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