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宏森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跃仙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3MAALTBKT77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鸡场村朝阳一期23栋3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8
(2025)黔0113民初996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徐**
贵州宏森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环罚﹝白﹞字﹝2024﹞6号
贵阳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4年7月5日对位于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青山村贵州嘉盈新能源智能化产业基地施工项目进行检查,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现场有二台挖掘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分别为3-QAE00206、X-QAE00104正在施工作业。现场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的贵州新壹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地的以上二台挖掘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进行监测。后贵州新壹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编号分别为:2024070552520113006005、2024070552520113006006),显示环保登记号码分别为3-QAE00206、X-QAE00104超过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2018)Ⅱ类限值,检测结果判定为Ⅱ类限值不合格。根据2024年7月15日对贵州宏森顺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建平调查询问得知,环保登记号码分别为3-QAE00206、X-QAE00104的二台挖掘机使用单位是贵州宏森顺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5日至7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4年7月5日对你单位负责施工的贵州嘉盈新能源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进行检查,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现场有二台挖掘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分别为3-QAE00206、X-QAE00104正在施工作业。现场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的贵州新壹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地的以上二台挖掘机进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进行监测。后贵州新壹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编号分别为:2024070552520113006005、2024070552520113006006),显示环保登记号码分别为3-QAE00206、X-QAE00104超过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2018)Ⅱ类限值,检测结果判定为Ⅱ类限值不合格。经查,上述两台挖掘机使用单位是你单位。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8月27日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筑环罚告(白)字〔2024〕10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陈述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的规定,结合本案各项证据及你单位无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情形,经综合计算,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