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智童托儿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明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23MACQTUKC83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西塔巷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永处字〔2025〕016号
2025年3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张玉伟、李凤歧(执法证号:03102330011、03102330001)在张明玉的陪同下对其在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西塔巷村经营的永清县智童托儿中心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25年3月13日前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张明玉经营的永清县智童托儿中心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7
2
永市监永处字〔2023〕028号
当事人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下,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10月9日,在永清县永清镇西塔巷村经营永清县智童托儿中心,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情况下仍没有改正上述行为。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3
冀市监廊处〔2023〕13102323000159号
当事人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下,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10月9日,在永清县永清镇庆丰道北一条工商局宿舍7排7号经营永清县智慧星托儿中心,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情况下仍没有改正上述行为。
罚款0.1000万元
10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