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荣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少洪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497FCN6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沙嘴街道尹台社区黄金大道中段20号沔阳公馆23栋1单元1层111室(标准地址)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8
(2023)沪0105民初22378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陈**
仙桃市荣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梦瑾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6
(2023)沪0105民初22378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陈**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仙桃市荣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湖北梦瑾纸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5〕54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6日从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商贸城董少爱开的批发店购进的“新款卡皮巴拉扭蛋机关线圈本”,当时购进了576本,购进价格为3.9元/本,共付货款2246.4元,当事人只保留了购进票据,并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当事人购进后就在其开设的抖音店铺“梵可文创优选企业店”销售该产品,销售价格为6.8元/本,截止2025年6月9日,该产品共销售了5本,剩余571本,当事人已全部退回供货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调查,证实该产品条码及产品编码号均属于伪造。本案货值金额为3916.8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票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 10000 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伪造商品条码产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对当事人销售伪造商品条码产品的行为,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25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