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双辽市红旗街义顺村杨阳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2MA14AT8T40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双辽市红旗街义顺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5〕3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23日从双辽市小丁副食批发部购进了食品“金锣小烤肠”,数量30袋,每袋1.70元,金额51.00元,。自保质期满至现场检查查获之日,期间共销售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袋,销售价格为2.00元/袋。涉案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合计为2.00元,违法所得为2.00元。
2024年10月30日,我局接到吉林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内容如下:2024年10月26日,位于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兄弟工贸有限公司西北门东北100米的杨阳商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售卖过期金锣小烤肠。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26日,保质期90天。 2024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双辽市红旗街义顺村杨阳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商店营业室内未发现举报人购买的“金锣小烤肠”(生产日期2024年6月25日、26日,保质期90天)。 2024年11月5日,经对该商店经营者杨阳询问得知,2024年7月23日,当事人在双辽市小丁副食批发部购进了食品“金锣小烤肠”,数量30袋,购进价格是1.70元每袋,金额51.00元,销售价格是2.00元/袋,货值金额60.00元,当事人承认于2024年10月26日销售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金锣小烤肠”仅1袋,销售金额为2.00元。并能提供供货者《营业执照》及购买订单等证明材料。 2024年11月1日,当事人采取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的方式对涉案食品“金锣小烤肠”进行召回,至2024年11月29日,无消费者前来退货退款,当事人向我局出具了召回情况说明。 2024年11月5日,我局向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金锣小烤肠”的违法行为。
0.00元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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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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