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缪一鸣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3MAAK3RPK6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马鞍山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20
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处以人民币罚款共计17400元(壹万柒仟肆佰元整)
17400.00元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04-17
2
﹝镇﹞应急罚﹝2024﹞非煤6号
违法事实: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存在采区一采场(+1270m)周围无防护警戒线等4条问题隐患。证据:现场检查记录(镇)应急现记〔2024〕非煤44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应急责改〔2024〕非煤44号、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晨春、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江龙镇平院饰面石材矿)现场安全负责人陈庆灿、矿山现场负责人蔡柱伦、现场图片及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存在采区一采场(+1270m)周围无防护警戒线等4条问题隐患。证据:现场检查记录(镇)应急现记〔2024〕非煤44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应急责改〔2024〕非煤44号、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晨春、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江龙镇平院饰面石材矿)现场安全负责人陈庆灿、矿山现场负责人蔡柱伦、现场图片及贵州石仓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12-31
3
镇自然资罚字﹝2023﹞18号
非法占用镇宁自治县江龙镇荣兴村村集体土地修建构筑物和废料堆放。
1.9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1622.01平方米(合32.44亩)集体土地退还给镇宁自治县江龙镇荣兴村村集体。2.9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3.90日内恢复废料堆放地块土地原状。
-元
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