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华全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341805413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东湖北路479号5楼50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8
(2024)浙0110民诉前调109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杭州浙益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9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3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东湖罚决字﹝2025﹞第000168号
当事人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区*********项目一期工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缴纳罚款或者支付宝扫二维码缴纳。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15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5-10-27
2
杭运政罚〔2025〕47131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所属的车辆浙A37G33在2025年8月28日04:09:54--04:11:24、04:27:27--04:29:59、08:52:29--08:58:11,2025年8月29日11:00:07--11:07:07从余杭塘路西延工程工地装运渣土至黄湖砖瓦厂,运费700元每车,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梦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车辆卫星定位监控,梦兴公司动态监控员对车辆实施监控,发现8月28日、8月29日浙A37G33存在超过100码以上超速行驶情况,通过卫星定位设备短信提醒驾驶员同时实时在微信群中通知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动态监控员钱宝琴,钱宝琴未实时通知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行为。2025年9月1日执法人员通过杭州绿岛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查询,证实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所属的车辆浙A37G33在2025年8月28日04:09:54--04:11:24、04:27:27--04:29:59、08:52:29--08:58:11,2025年8月29日11:00:07--11:07:07存在超过100码以上超速行驶情况,2025年9月4日,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未发现本年度内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被处罚过。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3
杭运政罚〔2025〕47119
2025年7月27日19时00至7月28日0时30分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的浙A88J92车辆装运石子从崇贤粮库工地到湖州织里大港路厂房,运费800元,由公司统一结算,车辆无卫星定位数据。2025年7月29日经向杭州绿岛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核实,浙A88J92在2025年7月27日19时00至7月28日0时30无卫星定位轨迹。2025年8月6日,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发现杭州厚红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16日因“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被告知承诺免罚过一次。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