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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华全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341805413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旺盛路8号3幢619-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8
(2024)浙0110民诉前调109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杭州浙益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9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3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东湖罚决字﹝2025﹞第000168号
当事人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区*********项目一期工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缴纳罚款或者支付宝扫二维码缴纳。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15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5-10-27
2
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38号
经查明,2025年8月9日,当事人所属8辆重型自卸货车从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杭政储出【20xx】xx号地块开发项目外运工程渣土(余泥),运到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场地里进行了倾倒;2025年8月10日,当事人所属4辆重型自卸货车从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临平政工出【20xx】xx号地块项目外运工程渣土(余泥),运到德清县新市镇蔡界村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场地里进行了倾倒。上述12辆车次已办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消纳场地已办理消纳场地登记备案,总共消纳工程渣土体积约168立方米,质量约273.6吨,当事人消纳工程渣土的场地不属《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备案处置场所。该行为违反《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1、通过浙里办扫描二维码缴款;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输入缴款单号进行缴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35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11
3
杭运政罚﹝2025﹞4713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01日11时00分,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4
杭运政罚﹝2025﹞4711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31日10时48分,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06
5
杭临平东湖罚决字﹝2025﹞第000055号
当事人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设立弃置场一处,2025年04月26日10时35分,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截止案发,当事人设立弃置场收纳的建筑垃圾4车,每车15立方米,合计60立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警告,2、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行政处罚依据: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缴纳罚款或者支付宝扫二维码缴纳。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9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5-07-09
6
杭路政罚﹝2025﹞4726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8日10时25分,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K1454+100检查时发现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肆元整。
1224.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7
杭路政罚﹝2025﹞0422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2日11时41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乔司东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1131.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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