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边疆注册资本:2958.0176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13124640231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3幢6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9
(2025)沪0101民初3720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菜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6
(2025)沪0101民初2321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黎*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3
2026-01-30
(2025)沪0101民初3720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菜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4
2026-01-28
(2025)沪0101民初3720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菜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5
2025-11-13
(2025)沪7101民初266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6
2025-10-29
(2025)沪0101民初2321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黎*
上海丽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黄处﹝2026﹞012026000426号
经查,当事人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3幢6层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当事人在美团店铺“SKINIST丽铂医疗美容(外滩院区)”的二级子页面的门店信息的“品牌介绍”栏目中,发布“汇聚国际TOP医生团队,融合全球医疗技术”等内容的商业宣传。其中,关于“融合全球医疗技术”的表述,当事人提供了其单位医生参与国际学术大会的截图作为佐证,能证明该表述的真实性;关于“汇聚国际TOP医生团队”的表述,当事人仅能提供其医生团队中存在外籍医师的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TOP”的相应佐证材料,不足以证明该表述的真实性,构成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另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3月25日、3月26日和3月31日在当事人运营的小红书账号“SKINIST(上海)医疗美容”上发布了题为“SKINIST瑞蓝铂金2号|美唇、补水、莹润”、“SKINIST新一代海菲秀|深层清洁、舒缓维养”和“SKINIST国产小V脸|瘦脸、下颌缘轮廓提升”的笔记,且上述笔记中存在对诊疗效果进行主观性评价的内容,故认定上述涉案笔记为医疗广告,且发布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黄医广[2026]第03-05-G012号)备案内容不一致,故认定上述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截至2026年4月3日当事人整改下架,上述涉案笔记的浏览量共计76次。另,当事人小红书账号的上述涉案笔记均系当事人委托个人剪辑师王新宇制作,委托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委托费为人民币1000元,故认定当事人发布涉案医疗广告的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元。
罚款0.2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警告
2000.00元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2
沪市监黄处﹝2025﹞012025000806号
当事人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3幢6层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当事人自2025年6月3日起在其运营的小红书账号“丁晓峰|美学归真(小红书号:94174695778)”内陆续发布题为“4+2提升法则|松垮提升变紧致”、“30岁+小姐姐变美日常”、“面部松弛下垂,垮脸如何提拉收紧”、“一个点位改善法令纹”的涉案视频笔记,上述视频笔记存在对诊疗效果进行主观性评价的内容,且该小红书账号中含有当事人医疗机构信息及医疗服务项目的跳转链接。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0.1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1000.00元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3
沪市监黄处﹝2024﹞012024000057号
当事人未能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原始资料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并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的规定,构成了医疗机构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行为。当事人使用涉案过期医疗器械为病人进行治疗的行为涉嫌构成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所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没收物品,罚款5.000000万元,警告
50000.00元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