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姨妹子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宏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02MA7N7R4165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石公庙村4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市监武处罚〔2025〕9号
经查,2024年10月21日,本局对当事人销售的“复合肥料”进行了监督抽查。经常德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由湖南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240920XX”、规格为40kg/袋的复合肥料,其检验项目中“氯离子的质量分数”项目的检验结果为21.2%,不符合《复合肥料》(GB/T 15063-2020)国家标准要求的“氯离子的质量分数≤15%”标准指标和标识要求。该批复合肥料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收悉《检验报告》后,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和复检要求,视为放弃。
经当事人陈述和执法人员核实,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5日从湖南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采购了上述复合肥料25袋,规格40kg/袋,共计1000kg,进货价75元/袋,销售价80元/袋。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复合肥料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获利125元,货值金额2000元。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凭证和供应商资质等相关资料。调查中,当事人对销售的上述不合格复合肥料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予以有效召回。
1.没收违法所得125元;
2.罚款4000元。
以上合并处以罚没款共4125元。
4000.00元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2
武农(肥料)罚﹝2024﹞4号
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罚款970元
970.00元
常德市武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