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汪家寨镇农福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百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01MA6EM7XW1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艺奇社区建强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市监罚[2024]5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核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从钟山开发区陈老者副食批发部购进包装食品“恋喜欣牌脆藕片”1盒(20包),生产日期:2023年3月15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岳阳喜欣食品有限公司,进货总价:13.6元,进货单价:0.68元每包,销售单价:1元每包。从2023年12月15日起,该包装食品“恋喜欣牌脆藕片”已超过保质期,因当事人未建立销货台账,除被扣押的5包以外,当事人不知道2023年12月15日后是否销售过该批次的“恋喜欣牌脆藕片”,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制作的《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现场执法记录视频1份,现场执法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提供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和涉案过期食品的进货价格。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