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泓远汇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喜旭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5U9GU58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9号英利国际33幢1-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5〕789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6年12月16日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办理有《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9号英利国际33幢120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等经营活动。2025年2月,连成公司因业务需求,需要采购一台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具体由连成公司辽宁分公司贾琨负责采购。贾琨联系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喜旭,表示公司需要采购一台二手翻新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王喜旭了解贾琨采购需求后,与盛启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家胜商议使用其库存的一台二手柴油发动机冒充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并安排冯家胜对二手柴油发电机进行大修翻新。2025年3月24日,当事人与连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为当事人以355070元的价格销售一台再制造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组给连成公司。2025年4月1日,当事人收到连成公司支付的177535元定金,次日向盛启公司支付70000元定金。2025年4月2日,王喜旭要求冯家胜对库存的二手柴油发动机进行大修翻新、更换配件,并伪造一张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的型号铭牌,铭牌内容包括正品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的发动机号、制造日期、工厂指令号,以及康明斯C,Cummins字样的注册商标。2025年4月6日,当事人与盛启公司签订机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为当事人以264110元的价格从盛启公司购进一台KTA38P980柴油发电机组。2025年4月23日,当事人收到连成公司支付的177535元尾款后,向盛启公司支付154000元货款。将大修翻新完毕的二手柴油发动机以康明斯KTA38P980柴油发动机的名义销售给连成公司,并配送至连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5月21日,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连成公司苏州分公司三车间内发现上述柴油发动机,经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柴油发动机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2025年5月30日,重庆康明斯发动机制造公司工作人员到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报案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查明,冯家胜于2024年购进一台二手柴油发动机后在其名下企业东莞鹏昌机电设备经营部经营场所内对该发动机进行大修翻新,更换了活塞环、缸套、气门、连杆瓦、主轴瓦、大修包(含密封件)等部件并喷防锈漆。2025年4月,冯家胜与王喜旭就翻新销售二手发动机一事达成一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9823.01元;二、罚款169400元。
1694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