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颜昆 | 注册资本:11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MA60D3J59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南路23号3-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5〕666号
经查,重庆城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不合格批次老味香肠(广味)是从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日期2024年12月3日,购进数量20袋,购进单价15.80元,购进金额共计316.00元。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于2025年6月3日在其淘宝网店铺城吃重庆进行抽样检验,网上购买样品数量是4袋,购买单价18.81元/200g,购买金额75.24元;余下的16袋于2025年7月1日被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召回。故该案违法所得金额是75.24元,货值金额共计316.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5.24元。 2、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