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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武利镇陈西西海鲜美食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西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CKEXE451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人和大道2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3〕485号
当事人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17日从灵山县武利镇顺记粮油销售店、灵山县武利镇德州油坊以购进价6元/kg购进“粘米粉”2.5kg、以购进价格26元/kg购进“花生油”10kg,购进上述食品原料后,“粘米粉”用透明塑料瓶粘贴标签标示“粘米粉”,“花生油”保留原白色塑料瓶包装存放,用于灵山县武利镇陈西西美食馆的厨房制售食品。至案发时,剩余“花生油”10kg、“粘米粉”2.1kg未使用。被扣押的食品原料以购进价计算核定货值金额为272.6元,由于以上涉案食品原料是当事人用于店内菜品的制作,没有单独销售,也没有使用记录,不清楚具体使用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数量、金额,故无法核算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涉案食品原料(详见物品清单); 3.对使用无产品名称,无生产者名称或者地址的食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再加工销售的行为处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20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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