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云上星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龙跃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MAD78TF99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职教城云站路东路13号(贵州网购生态城5号楼一层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消行罚决字﹝2024﹞第0112号
该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取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后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违反《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11月18日,大队向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清消限字〔2024〕第0113号),责令该单位于2014年11月21日前改正。2024年11月22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责令限期届满复查,经复查发现该单位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也未停止营业。贵阳云上星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逾期不改。
2024年11月18日,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贵阳云上星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取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后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违反《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11月18日,大队向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11月21日前整改。2024年11月22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责令期限届满复查,发现该单位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也未停止营业,贵阳云上星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向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且责令整改后逾期未改。根据《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贵阳云上星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营业的行政处罚。
-元
清镇市消防大队
2024-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