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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涛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2HACLQX4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泽南小区6幢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9
(2025)浙0304民初14405号
运输合同纠纷
王**
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3-11-02
(2023)浙0304民初6322号
合同纠纷
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普陀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323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双凤北路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4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8
2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875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月乐西街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及参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常见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别一:市容环卫,序号:57,违法行为:(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09
3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835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月乐西街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6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2
4
温路政罚﹝2025﹞0313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30日22时31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丹东线)瑞安方向K4063+800检查时发现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零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零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01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5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86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18日,当事人对其所属的浙C*****重型罐式货车未冲洗轮胎,导致车轮带泥运行,污染了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七都大道*****前路段,污染区域长10米、宽1.5米,面积计15平方米。行政处罚的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9-23
6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593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梅园南路实施了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污染路面长约10米,面积约2平方米,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
7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9-04
7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43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11日,当事人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瞿任路车轮带泥运行造成路面污染,污染路面长10米,面积6平方米。行政处罚的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6-26
8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260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呈祥路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违法行为。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区府支行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6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5-27
9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21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双丰南路实施了(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区府支行营业部(户名: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2010*********1000091)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4-12
10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20号
当事人温州瑞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河西中路实施了(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区府支行营业部(户名: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2010*********1000091)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4-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