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津南区宝华堂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玉宝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2744028372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东里6号楼4门底商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7
2019-11-28
(2019)津02知民初91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津南区宝华堂药店、刘**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津南市监处罚﹝2025﹞166号
经查明,天津市津南区宝华堂药店于2025年3月初,用2盒药品从顾客手中换得12盒安博诺?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批号:FA3566),2025年4月10日,该单位将上述12盒安博诺入库到银海药店信息管理系统后医保结算销售。截至案发,上述药品均已售出,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供货方资质等材料。该药品销售价格为12元/盒。本案货值金额为144元,违法所得为144元。
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2。罚款20000元。罚没合计20144元。
200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2
津津南卫中罚﹝2023﹞0003号
天津市津南区宝华堂药店在未取得中医备案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东里6号楼4门底商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600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758元
60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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