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桂林市口口香食品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卫东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04MA5KR4QK1W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净瓶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市(象)市监吊罚字〔2023〕第18080号
企业无税务登记信息且已六个月以上未经营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桂市(象)市监吊罚字〔2023〕第18080号 桂林市同济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0家企业(详见名录) 2023年 9月15日,我局依法从市场监管系统中导出两年以上未年报的企业名单,经核实,桂林市同济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0家企业无税务登记信息且已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执法人员通过注册的住址及电话均无法联系上述公司。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未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已公示30日,公示期间未有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做出以下决定: 吊销桂林市同济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0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元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