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庵东金都慈客隆超市(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奕亮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744973462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庵东镇工业园区纬三路52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5
(2023)浙0282民初459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宁波市烟草公司慈溪分公司
慈溪市庵东金都慈客隆超市(普通合伙)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1-17
2018-11-29
(2018)浙0282民初132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五佳贸易有限公司与慈溪市庵东金都慈客隆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前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67号
2024年02月07日,宁波前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慈溪市庵东金都慈客隆超市(普通合伙)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慈溪市庵东金都慈客隆超市(普通合伙)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农行前湾新区支行(账号:395*****1040006076)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
给予慈溪市庵东金都慈客隆超市(普通合伙)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宁波前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