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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晏巍内科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晏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3MA48U652X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曾都区解放路24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都市监处罚〔2024〕19号
2023年10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当场从其摆放药品的药柜里,检查出外包装标注为“德芝?消咳膏,【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266,6块/盒,芜湖仁德堂药业有限公司,【规格】每块重3g,【有效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21.08.05,【有效期至】2023.07等”字样的药品,数量:6盒。该药品至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2个月零7天。外包装标注为“修正?苯扎溴铵溶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792,20毫升/瓶×1瓶/盒,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期:2020.02.25,有效期至:2023.01,等”字样的药品,数量:9盒。该药品至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8个月零7天。外包装标注为“仁和?口腔护理液,【生产备案凭证编号】湘衡食药监械生产备20180006号,【产品备案凭证编号】湘衡械备20210013号,净含量:200ml,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0210915,【生产日期】2021年9月16日,【失效日期】2023年8月等”字样的医疗器械,数量8瓶。该医疗器械至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1个月零7天。检查时,上述药品及医疗器械均放在诊所药柜里,和其他合格的药品混放在一起。经查,德芝?消咳膏是2022年05月12日从肖姓业务员购进的,进价10元/盒,进了10盒,销售了4盒,还有6盒尚未销售。修正?苯扎溴铵溶液是2022年02月3日从王姓业务员处购进的,进价6元/盒,进了10盒,销售了1盒,还有9盒尚未销售。仁和?口腔护理液是2022年03月6日从仁和公司张姓业务员处购进的,进价25元/瓶,进了10瓶,销售了2瓶,还有8瓶尚未销售。以上所述药品货值共计114元,医疗器械货值200元。当事人未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能提供上述药品及医疗器械供货商的证照手续及进货单据等资料,以上为其口述,当事人称“一切以我口述为准”。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药品及医疗器械保存、使用管理制度,导致销售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限,构成了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1日,当事人向我局提出减免申请,称:其诊所位置偏僻、规模较小、家人生病等因素,且未造成不良后果,请求在处理时给予减轻。...[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当事人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 没收过期药品15盒、过期医疗器械8瓶,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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