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学知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旭东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317929002L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4号院1号商业楼(一层1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03
(2022)京01民终6838号
劳动争议
北京学知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2-28
(2022)京0107民初2162号
劳动争议
于*
北京学知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09
2022-09-29
(2022)京01民终6838号
劳动争议
北京学知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09
2022-03-31
(2022)京0107民初2162号
劳动争议
于*与北京学知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6534.0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丰市监处罚﹝2026﹞334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在食品经营许可未包含自制饮品制售经营项目、未按规定申请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自制饮品,并通过店内网络小程序菜单对外明码标价,涉事饮品及标价分别为“佳木斯酸梅汤”15.88元/杯、“佳木斯金桔柠檬茶”15.88元/杯,团购套餐内含“西柚茉莉茶” 标注价格48元/壶。 当事人称,前述两款杯装饮品上架后未对外单独销售,全部用于大众点评APP“收藏打卡赠送” 营销活动,未产生实际销售收入;“西柚茉莉茶”随双人团购套餐一并销售,套餐售价128元/份,其中 “西柚茉莉茶” 对应套餐内拆分价款约25元/壶,单壶直接原材料成本约15元,单份获利约10元,累计销售该团购套餐32份。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已自行下架上述两款杯装饮品,并销毁全部剩余成品。 再查,当事人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未能提供其用于制作“西柚茉莉茶”的“西柚茉莉茶汁饮料”(规格:1.1kg×10瓶/箱,进货总价1200元)对应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落实法定进货查验要求。 又查,当事人安排从业人员李世雨在其经营场所后厨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加工制作工作,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前述已核实的销售情况核算,已销售的“西柚茉莉茶”货值金额合计800元,违法所得合计320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20元。
2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2
京丰卫控罚﹝2026﹞0013号
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警告、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