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春市中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美琳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JU0N32J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袁农路868号(承诺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袁区市监处罚﹝2026﹞30号
经查明,2025年3月28日,当事人与江西星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食用油委托代加工合同协议书》,约定合同有效期为1年,当事人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江西星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加工“中骄”牌山茶油,当事人负责提供指定商标标签,委托乙方为甲方生产贴牌产品,供甲方销售所用,产品规格分别为2L装和5L装的“中骄”牌山茶油。由于当事人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标签错误,导致当事人销售的“中骄”牌山茶油(批次号:20250215)标签所标注的生产工艺均为“低温压榨”,但实际生产工艺为精炼工艺山茶油。涉案“中骄”牌山茶油2L装的(生产日期2025年5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售价为198元/瓶,销售了106瓶,剩余61瓶未销售;5L装“中骄”牌山茶油(生产日期2025年5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的售价为492元/瓶,销售了20瓶,剩余60瓶未销售。 上述“中骄”牌山茶油货值金额共计41598元,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30828元。 案发后,当事人于2026年1月28日启动召回涉案商品的程序,向社会发布《召回公告》,除未销售的库存121瓶“中骄”牌山茶油外,其余该批次涉案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2026年1月28日,当事人将剩余未销售的121瓶“中骄”牌山茶油的食品标签予以更正,改正了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30828元; 二、罚款39000元。 以上两项共计69828元,上缴国库。
39000.00元
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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