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琅岐经济区晓明烟花爆竹零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晓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05MA2Y3GU37G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农旗村翻身路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开市监琅处罚〔2025〕12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失效变质烟花爆竹是于2023年从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了80盒“银闪花”烟花,进货单价是8元/盒;当事人以10元/盒的单价销售了78盒,到案发时剩下的2盒烟花爆竹因为超过保质期还放在货架上销售,而被我局查获,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案发前销售的78盒“银闪花”烟花销售时超过保质期,故本案货值金额为20元,无违法所得。
警告|罚款(8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8.00元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6
2
榕开市监琅处罚〔2023〕14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3日三次向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江西鑫鸿源1000型无硫大地红捆炮(稀)”爆竹(批次号2022.6.15,30捆/箱),每次都以141元/箱的价格购进2箱,共计购进6箱。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9日两次向新合作公司购进“江西鑫鸿源2000型无硫大地红捆炮(稀)”爆竹(批次号2022.6.15,15捆/箱),以141元/箱的价格第一次购进了2箱,第二次购进了10箱,共计购进12箱。上述烟花爆竹经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部件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标准要求,依据《烟花爆竹(除组合烟花外)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截止目前,当事人以8元/捆的价格售出了30捆(合计1箱)“1000型”爆竹,合计销售额240元;当事人以12元/捆的价格售出了75捆(合计5箱)“2000型”爆竹,合计销售额900元。当事人于2023年2月28日将剩余的5箱“1000型”爆竹和7箱“2000型”爆竹退货给了新合作公司。综上,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货值金额为1140元,违法所得为294元。
警告,罚款(1140元),没收违法所得(294元)
1140.00元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