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亚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900713466011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西屏小区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16
(2021)云0502民初47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尤**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
2021-09-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3
2020-12-07
(2020)云2901民初4921、4924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马**
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大理云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大理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8
2020-12-09
(2020)云2901民初492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与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7-29
2015-03-20
(2015)大民二初字第47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张*与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5016.27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26
2015-01-08
(2014)大执字第579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孙**、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5-24
2015-01-08
(2014)禄民初字第8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与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怀仁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304.52元
民事案件
5
2019-05-24
2015-01-08
(2014)禄民初字第8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怀仁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7353.07元
民事案件
6
2019-05-24
2015-01-08
(2014)禄民初字第3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怀仁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07.37元
民事案件
7
2015-08-12
2015-07-15
(2015)大执字第361号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张*诉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5-07-15
2015-07-15
(2015)大执字第360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李**诉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7-15
2015-07-15
(2015)大执字第361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张*诉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5-07-03
2015-01-08
(2014)大执字第579号
运输合同纠纷
孙**申请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昆交综石林罚﹝2024﹞0070号
2024年5月4日9时05分驾驶员李晓军驾驶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云LL0121宇通牌ZK6127HQB9号客车在石林风景区接受执法人员检查时,以旅游客运包车形式,实载37名乘客,行程为:昆明-石林-丽江。驾驶员现场未能出示合法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及安全检验合格例保单。“滇运通”系统查询显示包车牌有效期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日。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旅游客运包车不按照规定对客运车辆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的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等予以证实。
旅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包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对客运车辆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的
2000.00元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7
2
云昆交综机动罚﹝2024﹞0005号
2024年01月02日上午10时0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南窑停车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其驾驶员王应辉驾驶云L.L0152号大型客车拉载9名乘客从昆明到楚雄,大理等地,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70元/人,150元/人不等费用,未办理有效包车牌。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旅游客运,办理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1000.00元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