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德义注册资本:5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03555357038G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西街锌房道南14-1-86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4
(2021)辽1403民初2113号
返还原物纠纷
韩*
谢**,刘*,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2
2022-01-05
(2021)辽1403民初2113号
返还原物纠纷
韩*
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谢**,刘*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3
2021-08-23
(2021)辽1403民初2113号
返还原物纠纷
韩*
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刘*,谢**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4
2021-08-23
(2021)辽1403民诉前调1739号
返还原物纠纷
韩*
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谢**,刘*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5
2021-03-11
(2020)辽1403民初656号
不当得利纠纷
韩*
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刘*,谢**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6
2020-10-21
(2020)辽1403民初223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x**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7
2020-10-21
(2020)辽1403民初223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王**,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8
2020-06-09
(2020)内05民终1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
赵**,赵**,柏**,赵**,潘**,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赵**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2-24
(2020)辽0503民初2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岳*
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绥中支公司,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10
2019-10-12
(2019)辽1421民初52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于**,王**,葫芦岛市大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绥中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8
2021-04-25
(2020)内0526执28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赵**等与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25
2021-04-25
(2020)辽1403民初656号
返还原物纠纷
韩*与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谢*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2-18
2021-02-03
(2020)京0112执7053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等 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2-18
2021-02-03
(2020)京0112执7053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2-15
2021-02-03
(2020)京0112执70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26
2020-09-02
(2019)冀1026民初307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霸州市胜芳家林板厂与何**、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297.8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9-07
2020-08-27
(2020)辽1221财保3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8
2020-08-17
2019-06-10
(2019)冀0223民初17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与崔*、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7318.4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8-17
2019-06-10
(2019)冀0223民初17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崔*、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7318.4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6-18
2020-04-28
(2020)辽0503民初2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岳*与李*、葫芦岛市百大运输服务车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葫龙市监罚〔2024〕4-001号
经查明,绿云网吧连锁葫芦岛市龙港区国坦网苑等18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公示2022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未改正。通过我局执法人员到上述企业其登记的住所,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逐户进行现场核实,未发现当事人标志性招牌或标注,不存在实际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未见其工作人员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也未发现上述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我局也给当事人邮寄挂号信通知企业,但企业也未与我们联系,期间也没有按规定到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手续,通过拨打当事人注册登记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也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葫芦岛市龙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