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义家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小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10MA2B04634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旺盛路6号1幢10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74号
2023年9月24日11时10分,当事人杨小刚(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义家饭店经营者)在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旺盛路6号1幢107室位置实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瓶装燃气储存间里储存有6瓶15KG的瓶装燃气(实际日常使用4瓶,其余燃气瓶是当事人和燃气公司未对接妥当多送了2瓶),屋内有一个配电箱,与杂物间相连通,现场未发现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房间通风不畅且储存室外没有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与灶具连接未使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现场软管长度超过2米及一处软管跨越地沟设置,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9月24日17时前整改完毕。2023年9月25日15时,执法队员复查时当事人已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毕,但在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存放的燃气瓶和灶具间距不够,不符合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放置的燃气瓶与灶具距离不足0.5米(经测量为0.25米),执法队员于2023年09月25日17时30分至18时30分询问笔录中询问受委托人得知:当事人燃气瓶与灶具间距不够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大约一个小时,违法所得两百元不到,受委托人说明该行为已于复查当日下午就以整改。2023年9月26日10时50分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时当事人确实已经整改。经查证,此次是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发生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00)
35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