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三正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冬娜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5MA0KX0PP93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石膏厂街16号棕榈西苑3幢1单元1层0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万处罚﹝2025﹞54号
经调查,当事人山西三正特种设备有限公司负责维保太原八方商贸城有限公司的电梯。电梯维护保养的目的是保证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具有应有的安全性能,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当事人维保时未按照维保项目逐项仔细排查,导致在2024年9月11日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抽查时出现“梯级下陷保护开关未能有效动作”的问题。当事人在该电梯存在维保不到位的问题,故认定该单位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当事人表明已于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抽查当日下午整改上述问题。根据该单位提供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维保的服务范围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及故障应急救援,日常维护保养方式为大包。根据提供的维保合同和询问调查得知,维护保养费未支付,故认定该单位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建议并处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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