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光县源美塑胶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勇刚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923MA091J600M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找王镇东窦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5〕211号
经查明,当事人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工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当事人加工生产的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属于《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文件里附件2:“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中序号10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的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日加工生产标识“金高丽?过桥米线”的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共70000个,该批产品成本价是0.07元/个,销售价是0.09元/个,货值金额共计6300元,于2025年11月5日全部出售并使用无法追回,违法所得1400元。当事人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加工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的行为,涉嫌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2、罚款11340元。
11340.00元
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7
2
东市监处罚﹝2023﹞103号
东光县源美塑胶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袋,,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七千六百五十元;没收违法所得三百五十元
7650.00元
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