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中皓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俊辉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022MA77G8BPX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叶尔羌街道办育才社区和谐西路南侧,木卡姆南路西侧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5
(2025)新31民终13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中皓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恒缘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6-05
(2024)新3125民初11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恒缘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中皓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莎车县人民法院
3
2023-11-15
(2023)新3125民初72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新疆中皓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恒缘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莎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5〕84号
经查明,2025年7月1日,当事人未按照其2025年3月1日出台的《关于中皓加气站组织任命和人员配置的决定》中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要求,关于任命阿力木江·麦麦提阿布都热西提、麦日排提·热合麦托合提为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员,任命黄吓冠、李智华、阿曼古力·热合曼等人为充装工的人员配置开展充装作业。当事人实际安排站内工作人员每日2班,对站内6台加气机每台分配1名作业人员负责,此人既负责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也负责充装作业,该行为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D2.2:“每个充装地址作业人员(充装人员,下同)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并且持有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资格,在气瓶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检查人员”。当事人在开展充装活动中,使用自制的“加气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本”和电子充装记录,作为充装工作记录,当事人提交的6月30日-7月1日手写版充装工作记录中,其中仅有检查人签字确认项,且实际检查人进行了签字,无充装人和审核人签字确认项,且行使该职能人员未进行签字确认(其充装作业和充装前、后检查作业人员为同一人,故省略了充装人员签字确认),该行为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D2.7.4:“充装单位应当填写充装工作记录。充装工作记录要有操作人员、审核人员签字确认。有关充装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4)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当事人的电子充装记录充装人员编号栏均填为:admin,该行为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8.6.3.1“(3)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可以采用电子记录方式,并且应当由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之规定,对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充装活动的行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