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添添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小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2MACFHB064L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辰阳街道双板桥社区四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市监行罚(2024)90号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大红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2.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2
2
汉市监处罚﹝2024﹞90号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大红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十的裁量基准,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2、处罚款20000元。(罚没合计:20144元)
2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