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仁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MA60TGC654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1号附7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14
(2021)渝0113民初1571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
2021-09-15
(2021)渝0113民初1571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3
2021-09-13
(2021)渝0113民初1569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张*
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21
2025-11-10
(2025)渝0113民初28883号
产品责任纠纷
重庆某有限公司;陈*;重庆某有限公司界石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6.02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19
2021-09-11
(2021)渝0113民初1571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11
2021-08-31
(2021)渝0113民初1569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张*与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5〕1618号
经查,重庆凤梧商贸有限公司界石店于2020年04月02日注册成立,在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1号附79号的门面从事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等,该店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MA60TGC654,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Y15001130183770,有效期至2030年4月22日,负责人为李仁莉。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50628的三味良果香椒花生,经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并复函,保质期按照夏季6-8月90天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卫龙亲嘴烧、三味良果香椒花生、王中王豆皮,均索取了进货票据,查验了进货商的资质证明。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5/02/06、保质期6个月的卫龙亲嘴烧,于2025/04/22从重庆市江北区天龙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5kg,供货金额112.5元,在2025年10月14日,以13.8元/斤的价格卖给第一位举报人,总计3.64元。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5/06/28、保质期5个月(夏季6-8月,90天)的三味良果香椒花生,于2025/7/13从重庆鑫莲惠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5盒,供货金额22.5元,在2025年9月30日,以8元/盒的价格卖给第二位举报人,总计8元。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12/12、保质期6个月的王中王豆皮,于2025/3/1从江北区陈德俊农副产品经营部购进,共购进1件,供货金额85元,共13.6斤,单价6.25元,在2025年7月3日,以8.8元/斤的价格卖给第三位举报人,总计6.02元。当事人未收到举报人联系,未进行退款。
另查明,执法人员检查当日,现场未发现有过期的卫龙亲嘴烧、三味良果香椒花生、王中王豆皮,且由于上述产品销售过程中是多批次进货并混放售卖,销售记录里也无法查询具体生产批次,无法认定过期后的销售情况,因此上述涉案的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3.64+8+6.02=17.66元。当事人上述售卖的亲嘴烧进货成本为0.132*112.5/5=2.97元,售卖的三味良果香椒花生进货成本为4.5元,售卖的王中王豆皮进货成本为0.342*2*6.25=4.28元。当事人仅能够提供涉案产品的购进票据为合法必要支出的证据,故违法所得计算时扣除其购进成本。因此上述涉案的过期食品违法所得为:3.64-2.97+8-4.5+6.02-4.28=5.91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元玖角壹分(¥5.91)。
1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