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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艺冉小餐饮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2MA7J1EYFX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树塘小区6幢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3〕2328号
经查,当事人义乌市艺冉小餐饮店经营面积为30㎡,从业人员两名,主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属于三小行业中的小餐饮店。2023年06月07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义乌市艺冉小餐饮店生产销售的上述红糖馒头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依据标准GB/T 5009.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检出甜蜜素,实测值为1.15g/kg,参考值为不得使用。2023年07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现场送达了由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Y202307129AF)一份并告知检验结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生产上述红糖馒头的原料包括面粉、水、红糖、枣干、红枣风味酸奶。红枣风味酸奶的配料表中含有浓缩红枣汁(添加量:5g/kg),依据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浓缩红枣汁中可添加甜蜜素。 至案发止,当事人共生产同批次上述红糖馒头60个,已全部售出,上述红糖馒头的销售价格为1.5元/个,违法经营额为90元,违法所得为90元。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事人在一年内曾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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