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钻 | 注册资本:1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MA2DFL263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248号7楼(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2
(2025)浙07民终28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王**,赵*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4-24
(2025)浙07民终1505号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鲍**
邵**,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11
(2022)浙0782民初113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义乌市赤岸镇水岸家园业主委员会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2-07-21
(2022)浙0782民诉前调68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义乌市赤岸镇水岸家园业主委员会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9
2025-05-23
(2025)浙07民终1505号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邵**;鲍**;浙江某有限公司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消行罚决字﹝2025﹞第W100004号
2024年12月16日,义乌市福田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第七条之规定,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工商银行各网点
给予浙江弘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
7000.00元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