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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庆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81KUA0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北路216号210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5〕1209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风味肠(金华风味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本案货值金额91.2元,违法所得60.5元。
对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 对于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 3000 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5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60.5元。
3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2
甬鄞市监处罚〔2023〕568号
经查明,当事人是一家在京东网络平台从事食品销售的公司,其网店商铺名称为某食品专营店。2023年3月15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所)对当事人经营的“头道鲜酱油”(规格型号200ml/瓶、生产日期:2023.01.05)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至案发,当事人经营上述检测不合格的“头道鲜酱油”货值金额共计280元,违法所得70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食品销售发货时,未查验所发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案发后,当事人已立即通告生产厂家暂停销售,并公告召回,现已停止销售上述规格食品。当事人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1份,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工作。 2023年5月15日,本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了该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商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当事人经营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头道鲜酱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当事人购进头道鲜酱油时未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当事人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70元; 二、罚款10000元; 以上两项共计罚没款10070元。 对于当事人未按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理。
1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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