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美信佳果蔬直营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军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03MA6XAYWA0A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63号(世福大院1号楼14号)1层营业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金市监处罚〔2023〕52号
经查,2023年1月10日,当事人宝鸡市金台区美信佳果蔬直营店从宝鸡市新今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今麦郎1袋半”酸豆角牛肉面、“今麦郎1袋半”藤椒牛肉面各1箱,每箱24袋。2023年7月5日,本局现场查获的3袋“今麦郎1袋半”酸豆角牛肉面,面饼+配料146克,进价为2.25元/袋,售价为3元/袋,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6日,保质期六个月,有效期至2023年5月15日,超过保质期51天,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2袋“今麦郎1袋半”藤椒牛肉面,面饼+配料129克,进价为2.25元/袋,售价为3元/袋,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9日,保质期六个月,有效期至2023年5月28日,超过保质期38天,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上述超过有效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今麦郎1袋半”酸豆角牛肉面3袋、“今麦郎1袋半”藤椒牛肉面2袋;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