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建水鼎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瞿剑锋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24MAEBDJCYXN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小营村委会老取土厂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建处罚﹝2026﹞63号
2026年2月28日,当事人明知建水县**加工坊仅持有《营业执照》与《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仍与其签订《米线样品代加工合同》,委托建水县**加工坊加工半干米线样品,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5日,产量为每天100公斤,共计400公斤,代加工费4元/公斤,代加工费共计1600元。半干米线成品贴的标签标明生产商为建水县鼎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许可证号为SC10153252400194,地址为建水县南庄镇**,当事人供述该标签为受托方加工后所贴,标签内容由当事人授权使用。上述半干米线售价4.2元/公斤,销售收入共计1680元,违法所得8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罚没款共计3080元。
3000.00元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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