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宏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磊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9MA36YDPU3Q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滨江路江畔湾广场(宏昌购物广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9
(2021)赣0729民初116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全南县宏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龙南市宏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朱**
赣州市全南县人民法院
2
2021-07-08
(2021)赣0729民初68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全南县宏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章贡区融腾海鲜配送中心
全南县人民法院
3
2019-12-04
(2019)赣0729民初1197号
相邻关系纠纷
陈**
全南县宏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7
2019-12-04
(2019)赣0729民初1197号
相邻关系纠纷
陈**与全南县宏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食经处罚﹝2024﹞2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辣椒)和广西沙糖桔,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辣椒)和广西沙糖桔,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构成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53000.00元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