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徐氏眼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林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3MAAKFR0F1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从市监处罚[2024]188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9日5次从贵州省阿米巴商贸经营部购入涉案器械,共购入的“海丽恩”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共35盒,购入价格5.5元每盒,销售价格10元每盒;“海昌”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360mL+120mL套盒装的10盒,购入价格28元每盒,销售价格30元每盒;“海昌”多效护理液120mL装的29盒,购入价格11元每盒,销售价格12元每盒;“海昌”隐形眼镜润滑液11盒,购入价格4.5元每盒,销售价格6元每盒;“海昌”东方瞳色×山海经 软性亲水接触镜12盒,购入价格20元每盒,销售价格34元每盒;“海丽恩”乐眸 软性亲水接触镜7盒,购入价格18元每盒,销售价格25元每盒。至案发时(2024年9月24日),当事人被我局在店内货架柜内上查获“海丽恩”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32盒,“海昌”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10盒,“海昌”多效护理液24盒,“海昌”隐形眼镜润滑液6盒,“海昌”东方瞳色×山海经 软性亲水接触镜4盒,“海丽恩”乐眸 软性亲水接触镜6盒。因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以涉嫌构成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本案案值:35盒×10元每盒+10盒×30元每盒+29盒×12元每盒+11盒×6元每盒+12盒×34元每盒+7盒×25元每盒=1647元;
违法所得:3盒×(10-5.5)元每盒+5盒×(12-11)元每盒+5盒×(6-4.5)元每盒+8盒×(34-20)元每盒+1盒×(25-18)元每盒=145元。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9月24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事实。
2.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店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货来源、数量、规格、进价、销价等违法行事实。
3.当事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法人身份情况。
4.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分,证明当事人全权委托情况和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
5.证据提取单8份,证明涉案器械信息和存放在店内情况。
6.供货方资质材料、销售单、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
7.涉案商品生产企业、受托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产品的生产企业资质取得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询问人与被询问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属实。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黔东南州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