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海燕烟酒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5MA6YW3F58F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勉烟处[2024]第22号
2024年04月16日16时30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金寨社区三组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发现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利群(新版)112条、苏烟(五星红杉树)10条、白沙(精品二代)14条、延安(软)16条、红塔山(硬经典100)8条、黄鹤楼(软蓝)7条、长白山(蓝尚)4条、中南海(5mg细支)2条、牡丹(软)2条、中华(软)1条,合计10个品种176条。上述烟草专卖品条包装上均无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喷码,当事人张小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
一、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以进货总额24710元10%的罚款,计2471元,全额上缴国库。二、对涉案真品卷烟共计10个品种176条卷烟,依法予以退还。
2471.00元
勉县烟草专卖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